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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保障内地客户权益

       序言香港保险业在健全的自律监管机制下运作,有赖保险公司的积极推动,保险索偿投诉局(投诉局)于1990年2月注册成立,切实执行自律监管计划,专责处理由个人保单引起的索偿投诉。投诉局的营运经费来自会员公司,为投诉人提供免费服务。

 

       宗旨①接受个人保单引起的索偿投诉,并透过作出赔偿或其他可行方法,达至解决、平息纠纷或撤回投诉的目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②谘询认为合适人士的意见,包括:法律顾问、各界专业人士、裁判官及仲裁人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③订定并执行规则、致力巩固投诉局公正、处事恰当及提供专业服务的形象。

        最新新闻
       保险索偿投诉局(投诉局)今日(2015年12月17日)宣布由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可裁决的赔偿限额,由原来80万港元上调至100万港元。
       投诉局主席何达德先生表示:「投诉局于1990年成立时可裁决的赔偿限额为25万港元,我们因应香港的经济发展及保险市场的增长,逐渐把有关限额增加,于2006年,投诉局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已上调至80万港元。鉴于过去数年香港的通胀持续高企,投诉局决定把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增加至100万港元。我们相信提高投诉局可处理的赔偿限额,可以为更多人提供免费服务。」
       投诉局于1990年2月成立,提供另类调解纠纷机制,专责处理因个人保险合约引致的索偿纠纷。投诉局为投保大众提供免费服务,营运开支则由会员公司分担。自成立以来,投诉局共处理了接近7,500宗投诉个案,成功促成和解的个案所涉的赔偿金额高达5,800万港元。
       2014年数据统计,保险索偿投诉局于2014年处理了700宗投诉个案,其中603宗属新接获的个案,有344宗已经审结。在众多个人保险产品中,引起最多索偿纠纷的两类保险产品分别是住院╱医疗保险,主要涉及保单条款的诠释、不保事项、没有披露事实、赔偿金额和违反保证条款或保单条件,投保时请遵守最高诚信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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