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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盛爱护有加危疾保障

  • 产品特点保单期满时未提出任何索偿,即可取回100%已缴保费总额
  • 保险公司法国安盛
  • 保险类型重疾保障
  • 投保期限10/15/20/25年
  • 投保年龄0-65岁
  • 保障年限85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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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产品经理为您详解保险计划

就62种严重疾病提供首次索偿保障

「爱护有加」/「爱护有加」(升级版)就62种严重疾病提供首次索偿保障,直至被保人85岁。如被保人确诊患上任何一种受保的严重疾病,除了于其现有的危疾保障计划可能获得的任何严重疾病保险赔偿外,亦可获得「爱护有加」/「爱护有加」(升级版)所支付的退还保费保险赔偿 ,而该赔偿金额相等于100%已缴保费总额。当退还保费保险赔偿应予支付,我们将会由下个保费到期日开始,豁免所有日后保费,让您可以专注康复,毋须为保费操心。


您的最强后盾 无惧癌症来袭

当就任何严重疾病应予支付退还保费保险赔偿后,「爱护有加」/「爱护有加」(升级版)会继续为被保人提供以下癌症保障,直至被保人85岁:

● 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(癌症)

如被保人不幸确诊患上癌症,我们会就每次的合资格癌症索偿向您支付「爱护有加」/「爱护有加」(升级版)保单的100%保额。于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下,您最多可就癌症提出2次合资格索偿。

● 持续癌症保险赔偿选项享短至1.5年的等候期

此外,除了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³,您亦可选择收取持续癌症保险赔偿,透过长期的每月经济支援,以减轻您在康复期间的生活负担。当我们已就癌症(“上一次癌症”)支付退还保费保险赔偿(或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) ,而被保人其后再被诊断出患有癌症(不论为任何癌症的全新癌症、复发、扩散或持续癌症)(“下一次癌症”),每月赔偿相等于保额的5%,持续长达4年。


就心脏病发作及中风分别提供各 1 次额外赔偿(只适用于「爱护有加」(升级版))

在「爱护有加」(升级版)的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下,您可就心脏病发作及中风这两种常见的严重疾病,分别提出各 1 次额外索偿,加强保障直至被保人85岁,而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下的每次赔偿均相等于保额的100%。


无索偿保险赔偿

截至保单期满日,如果没有任何已付或应予支付的赔偿,我们将会向保单持有人支付无索偿保险赔偿,金额相等于已缴付保费总额¹的100%,以奖励被保人努力保持健康。


创安港险
Chuang 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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