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问:香港保单的优势有哪些?
解答:对比国内保险同样的保额,香港保险保费更便宜,回报高,保障范围大,理赔条款宽松。因为香港是全球三大金融中心之一,美国洛杉矶,英国伦敦,亚洲香港。所以,在香港投保可以享受较低的保费和较高的投资回报。与此同时,在香港经营保险业务的,大多是世界顶级跨国保险公司,加上香港完备的法制,沿用英国法律体系严格的监管,都予以投保人高度诚信和全面保障,到香港买保险签的是法律档。
1、相同年龄的被保人,香港保费通常是国内保单的60%-70%
2、如果是重大疾病,保障病种更多,还保几十种早期重疾,保障范围更全面。
3、保单满五年后,现金价值一直高于国内的保单。
疑问:为什么说买香港保险可以避税避债?
解答:香港本身就是一个避税港,遗产税自2006年后不需要征收遗产税。即使是在全球征税的美国,只要是人寿保险金的赔付,不管是在哪里买的,都可以避税避债。 保险是隐形资产,报密度高。
疑问:保险时期长,需要长期服务,办理理赔跑香港会不会不便利?
解答:一般日常门诊医疗等保险,理赔率高,可以考虑在本地买,而重疾险,人寿险,分红险等,理赔售后服务不多,且优势明显的产品,则应该到香港购买。对于理赔服务,客户本人是不需要到港索赔的。把理赔的原文件寄到香港就可以了,香港的保险是面向全世界的,具有很大的便利性。例如一些高端医疗险,是直接与全球著名医院结算的,客户可以身无分文地进去进行治疗,这些是国内的保险远远不能相提并论的。(一般理赔在单据齐全情况下,理赔时间一般是3-4个工作日)
疑问:香港大病险的疾病名称与内地不同,对理赔是否有影响?
解答:由于语言翻译的原因,同一种疾病,两地有不同的译名,例如,Parkinson’s Disease,在内地译为“帕金森氏症”,在香港称为“柏金逊症”,但都指的是一种疾病.因此疾病名称翻译上的不同,对理赔没有任何影响!
疑问:在香港购买的保险,以后怎样缴付每年的保费呢?
解答:以香港友邦保险公司为例,保单客户只要登录到网络客户端,里面有银联接口,只需要输入银联卡信息,系统会根据当天汇率自动兑换美金或者港币,直接缴交保费,非常便利。当然也可在国内银行直接境外汇款到保险公司账户中。(国内银行收汇款手续费138元人民币,香港银行转账收65元港币手续费),如果每年来港的话,顺便用现金缴付保费都可以。 客户也可以在香港开立银行户口,使用银行自动转账缴付保费,网上银行转账是不需手续费的,至于转账金额会以当日的兑换率结算。在港开立的户口,可以透过互联网处理转账,汇款及查账等, 看客户个人选择。
疑问:中国大陆人士如何享受售后和理赔服务?
解答:一经在香港合法投保,客户将来的售后和理赔服务均无需亲自到香港保险公司办理。如有需要,客户可以选择两种理赔方式:客户直接寄索偿单据或别的服务申请给代理人或者保险公司,如果资料齐全,七个工作天内即发出理赔支票, 由公司直接 快递 寄有客户姓名的现金支票予客户 ,在国内银行即可兑现,另外香港友邦也开通了银联跨境支付,可以直接把理赔款打入客户内地银联账户。每个客户都会拥有一个网上服务账户,可以透过公司网址,了解自己账户数据。并每年均可收到红利派发信息的信件,以及与服务有关的信件通知。
疑问:中国内地人(大陆人)买香港保险,是否受法律保护?
解答:香港的保险是对全世界开放的,全世界的保险公司都可以申请到香港来经营,全世界任何人都可以到香港来买保险,只要过程是符合香港法律,这就是自由市场经济。香港是全世界知名的自由经济体,有英国遗留下来的完善的普通法法治体系,且执行有效,所以,只要在香港合法签订的保单,不管投保人是何种国籍,一律受香港保险监理处监管,也受香港法律的保护。内地居民(大陆居民)在香港签单的合法保单,跟香港本地人签订的保单,权益是完全相同的。
疑问:保险索偿投诉局服务范围包括非香港居民吗?非香港居民购买的保险投诉是否受理?
解答:投诉局于1990年2月成立,宗旨乃为个别保单持有人或其受益人提供有效免费管道,协调及排解他们与投诉局会员公司就个人保单而引致的索偿纠纷。
过去数年,由于非香港居民与本地(香港)购买保单的数量显著增加,理事会决定由2013年5月1日起,将服务范围扩展至非香港居民(所有境外人士,例如中国,日本,台湾东南亚等地区的客户)。理事会相信只要保单是有投诉局会员公司按香港法律出发,所有保单持有人,不论其居住地,皆可使用投诉局的免费服务,这是较公平的做法。
疑问:计划书写着不适合于中国大陆境内使用是什么意思?
解答:在中国大陆境内签单是无效的,不被认可的。买香港保险一定要在香港签单才有效,受香港法律保护。
疑问:在香港买的保险在中国不具备避税避债功能?
解答:由于在香港购买的保险已经脱离中国内地法律的监控,中国政府无权干涉,所以避税避债功能是绝对比国内的更安全有效。
疑问:中国法律失踪两年可宣告死亡,在香港是规定失踪七年才能宣告死亡?若在内地出险,香港保险人寿赔偿程序是否需要香港律师做死亡认定?
解答:两地法律确有不同,例如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,若被保险人未成年身故,身故保额以10万为上限,而香港则以最高320万赔偿额为上限。其人寿理赔程序不需要香港律师做死亡认定,但需要受益人来港办理领取赔偿款手续。
前提要国内公证处公证死亡。(所需档除公证死亡需要原件外,其他复印件即可)
疑问:香港的保险公司是否也有破产的风险?
解答:对于人寿保险,香港政府对于香港保险业的监管非常严格,每出售一份,香港保险监理处都会要求香港保险公司把该份保单80%价值的资产维持在香港,以便更好的保障投保人的利益。如果在香港有人寿保险公司经营不善,濒临危机,香港政府即会出面,让有财政实力的保险公司兼并该保险公司,保障香港出售的人寿保单不受损失。香港政府也正在设立香港人寿保险再保险基金,用以担保担保香港出售的每一份人寿保单。
疑问:为什么说免责条款最能非常直观的体现内地与香港保险产品的差异?
解答:国内与香港保险公司较为常见的责任免除条款的对比表
内地保险公司平X人寿责任免除条款:
因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:
(1)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;
(2)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,故意自伤;
(3)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(4)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(或最后复效)之日起2年内自杀;
(5)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;
(6)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;
(7)战争、军事行动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(8)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
发生上述第(4)项情形,本主险合同终止,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发生上述其他情形,本主险合同终止,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,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;如果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,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。
香港保险没有免责条款,受保人于保单生效日一年之内自杀,枪毙不保之外,无论什么情况的生命离世都可以获得理赔。
温馨提示:网络文章内容有限,以上仅列出了一小部分常见问题,如果您对以上问题还不清楚或想了解更多香港保险信息,可咨询创安港险工作人员。